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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要求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 |||||
| 国务院要求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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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5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意见》指出,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高等学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出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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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王世勋 责任编辑:王世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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